黄军林
律师

债务人涉嫌非吸罪,不影响借款合同效力,保证合同继续有效。 本人代理的债权人黄某某诉被告施某某保证合同纠纷案中,代理人认为原告债权人黄某某并未与本案债务人张某某串通,虽张某某的行为被定性为犯罪,但原告对债务人张某某犯罪的主观目的并不知情,双方也没有就犯罪行为达成合意,不存在为掩盖非法目的而以合法形式订立合同。债务人张某某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行为虽在刑法上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在债权人本案原告未按照《合同法》有关规定主张撤销借款合同的情形下,合同应当有效。代理人认为合同是否有效,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进行判断,并不因为一方当事人构成犯罪而必然导致合同无效。主合同有效,从合同应有效,被告应当承担保证责任。本案虽在刑事判决书后文中判决债务人张某某责令退赔,但从其整个案件的涉及的金额及目前退款的实际情况看,原告并未得到一分钱的退赔。刑事案件的侦办过程中,公检依法责令退赔,追缴,并没弥补债权人的损失,原告也没在刑事案件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刑事追赃并非一种诉讼程序且追赃不能最大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仅通过追赃不能最大限度的保护受害人的合法......

2020-04-09 16:4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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